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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来源: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3-13 作者:烟才网 浏览量:

2024年烟台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3月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招聘岗位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初审。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下载填写《2024年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到指定邮箱zhenggongke_2@yt.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考生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登记表》的邮箱)。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QQ群,资格审查后的考试、考察、签约、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QQ群中发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次招聘进入考试人员不收取考试考务费。

资格审查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1.《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件。

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承诺书;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等。

6.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7.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当场返还。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通过电话通知。

(一)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岗位计划5倍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初试成绩在本岗位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对初试通过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采取结构化、专业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为进入面试人选;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对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文件规定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多项待遇政策。待遇政策摘要如下:

1.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球TOP200(QS)海外高校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2.强化人才住房保障。3年内每年市县两级在城区优势地段筹集不少于5000套人才公寓,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租住,原则上3年一个租期,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新市民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任一补贴的,均与人才公寓(住房)政策不重复享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

七、其他

1.本招聘简章岗位有效期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可在岗位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本简章由莱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莱阳市中医医院:0535-7265125;莱阳市人民医院:0535-7986020;莱阳市妇幼保健院:0535-7181880;莱阳市卫生健康局:0535-7286086。

监督电话:0535-7286792。

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等公示网站:

莱阳市政府网(http://www.laiyang.gov.cn/)

附件1:2024年烟台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烟台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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